塔機購置(租用)安全管理辦法
1.塔機購置必須向具備有效生產許可證的專業(yè)廠家購買,并由生產廠家提供整機合格證、高強度連接螺栓質保書、起重鋼絲繩質保書和其它通用零部件的質保書及塔機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
2.租用外部塔機:
①必須簽訂書面租用協(xié)議,協(xié)議中雙方必須加蓋單位公章,不允許向私人、個體戶租用;
②塔機機況必須良好,無任何私自改裝行為,安全裝置應齊全,使用期未超過五年;
③出租方必須提供塔吊生產許可證、本塔機出廠合格證(原件)和使用說明書及上級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報告。
3.購置二手塔機應確定:
①使用期未超過三年;
②安全裝置齊全,機況良好;
③整機合格證(原件)及有關技術資料齊全; ④生產廠家未轉產或關門息業(yè)。
4.禁止購置國家已明令淘汰、技術落后的塔機(TQ60、TQ80塔機、QT16、QT20、QT25井架式塔機),以及已關閉或轉產的生產廠家塔機。